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宿希强)8月4日,山东济南车主刘先生突然接到山东高速短信通知,其获赠的高速ETC会员服务将到期,让确定是否保留会员。
这条标称“山东高速”发来的短信显示,刘先生3个月前“免费获赠”的会员服务将到期自动取消,如需保留会员,请回复“2”;保留会员后,每次通行高速公路,通过ETC扣取通行费的同时需额外支付1元会员费。
该ETC会员服务包含“全国高速公路人身意外险”,整车保额560万;按照通行费金额10%返还同等数量的金币,可在“e高速app或山东高速ETC微信小程序-商城”消费使用。
刘先生说,自己出行里程较多,但从来没办过高速ETC会员,不知道怎么就成了ETC会员。他当即致电山东高速客服核实情况,客服称刘先生3个月前获赠成为高速ETC白银会员。刘先生质疑,自己没有申请会员,也没有收到通知成为ETC会员,怎么就“被成了会员”?客服对此没有详细解释,表示如刘先生不想继续成为会员可以当即取消。
有受访专家表示,刘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被会员”现象不仅公然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更可能成为消费纠纷的潜在导火索。他建议,企业在涉及用户权益的关键环节应坚守透明化、自主化原则,坚决杜绝“默认开通”“悄然扣费”等侵权行为。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亦需强化监督力度,对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及时亮剑、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