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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消金连吃罚单 出资人资格违规15个月未“纠错”

发稿时间:2025-07-31 15:4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宿希强)7月,海尔消费金融公司(下称“海尔消金”)连领两张罚单,涉违规采集信息、营销宣传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等。中国青年网注意到,该公司主要出资人海尔集团持股仅为49%,违反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主要出资人持股不低于50%),已长达15个月,至今未予以纠错。

  官网显示,海尔消金成立于2014年,由海尔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业务涵盖“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据近日青岛金融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海尔消金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205万元。

  其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05万元;因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0万元;因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0万元。

  官网显示,海尔消金目前共有15家合作催收机构。

  同时,时任该公司消费生态链群高级经理高翔、贷后管理部高级经理胡雨森被给予警告;时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应华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时任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郭涛、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郭镇德、信息技术部总监吴文辉被分别给予警告;时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应华被取消任职资格二年,时任该公司金融市场部负责人郭涛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这是今年7月海尔消金领的第二张罚单。此前,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公开的一则罚单显示,海尔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25万元。

  天眼查显示,海尔集团公司持有海尔消金49%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公司持股25%,为第二大股东;浙江逸荣投资公司和北京天同赛伯信息科技公司分别持股16%和10%。

  而按照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从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该规定自2024年4月18日施行。海尔集团作为主要出资人资格违规已长达15个月,至今仍未予纠错。

责任编辑:白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