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消息。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违规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被行政处罚。
抚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抚金监罚决字〔2025〕6号)显示,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违规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罚款110万元。
处罚公告截图。
抚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抚金监罚决字〔2025〕7号)显示,时任宜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魏仁裕,因对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违规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警告,并处12万元罚款。
抚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抚金监罚决字〔2025〕8号)显示,时任宜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甘加清,因对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违规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警告,并处12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1月0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凰路东,法定代表人为周成芳。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青年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