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宿希强) 2月28日,证监会官网通报,东方集团(600811.SH )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集团成立于1989年,注册地为哈尔滨市,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购销及农业供应链服务等。东方集团1994年1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
据证监会通报,2024年6月20日,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2月以来,东方集团已多次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目前“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等。
业绩方面,东方集团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亿元到-12亿元。此前,东方集团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其中,2021年净亏损17.19亿元,2022年净亏损9.96亿元,2023年净亏损15.57亿元。
二级市场上,2月28日,东方集团报收2.14元/股,跌幅为7.36%。其1994年上市时发行价格为6.69元/股。
工商信息显示,东方集团是民生银行的大股东之一,持股比例为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