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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股份因招投标“恶意串通”被处罚 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

发稿时间:2025-01-13 13:1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宿希强)不久前,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处罚信息,华泰股份(600308.SH)因在政府采购中构成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被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依法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官网显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股份)成立于1993年,2000年9月在上交所上市,是中国企业500强、上市公司百强。其现有总资产179亿元,年造纸生产能力300万吨,化工及造纸助剂200万吨。主要产品包括高档新闻纸、高档铜版纸、新型教材纸、静电复印纸等100多个规格纸种及液氯、烧碱等20多种化工产品。2022年,“华泰新闻纸”入选山东省第一批“好品山东”品牌名单。 

  据同花顺iFinD,华泰股份注册地为东营市广饶县,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李晓亮,其大股东为华泰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38.5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作出的内财购罚(2024)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23年5月,华泰股份参与新闻纸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600万元,分为1个合同包,华泰股份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60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华泰股份参与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华泰股份构成“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对华泰股份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3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年内禁止华泰股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国青年网注意到,上述处罚决定在2024年12月就已经作出,但记者查询华泰股份上市公告,截至发稿,未能查询到相关公开信息。 

  记者还查询到,3天前的1月9日,华泰股份旗下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东营华泰清河”)被广饶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02.6898万元。东营华泰清河的两名股东为华泰股份和华泰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83.67%和16.33%。 

  财报显示,华泰股份近年来业绩下滑明显。 

  2022年度,华泰股份实现营收 151.74亿元,同比增长1.81%; 净利润3.86亿元,同比下降50.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亿元,同比下降47.27%;基本每股收益为0.38元。 

  2023年度,华泰股份实现营收132.91亿元,同比下降12.41%;归母净利润2.37亿元,同比下降44.47%;扣非净利润亏损4972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0.16元。 

  2024年前三季度,华泰股份营业总收入为96.24亿元,同比减少5.55亿元,同比下降5.46%。归母净利润为1.68亿元,同比减少5682.61万元,同比下降25.32%。 

  截至1月10日,华泰股份股价报收3.37元/股,总市值51.12亿元。 

责任编辑:张亦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