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张亚云)10月8日,国中水务公告称,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国中水务称,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国中水务刚刚被处罚。10月7日,国中水务公告称,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据黑龙江证监局,国中水务的多名高管亦被警告,并除处以罚款。
经黑龙江证监局查明,国中水务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具体来看,鹏欣集团、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简称春冠物资)、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宜睿国际)、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鹏欣建安)、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鹏欣房地产)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为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实际控制的法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为国中水务的关联方。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国中水务通过与第三方联合成立私募股权基金、购买商业承兑汇票、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与关联方联合成立企业等方式,向关联方鹏欣集团、鹏欣建安、春冠物资、宜睿国际、鹏欣房地产提供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国中水务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3年4月,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此外,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4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文盛)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收购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标的资产。其中,上海文盛出资11.4亿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国中水务出资7.6亿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上海文盛支付1.5亿元履约保证金。上述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披露,迟至2022年5月18日在《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临2022-035)才予以披露。
官网显示,国中水务主营业务涵盖整个环保产业中的市政供水、污水处理、新型城镇分布式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绿色可持续能源以及项目建设等多个领域。今年上半年,国中水务实现营业收入8549.47万元,同比下降2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万元,同比下降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