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 9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掖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原员工杨自涛、李尚炜、陈镭涉刑业内案件,对6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和警告,并对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处以罚款25万元。
据悉,对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副行长杨自涛、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公司业务部主任李尚炜、中国银行张掖分行个人金融部助理客户经理,新乐支行客户经理,公司业务部副主任陈镭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行长魏晓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行长董德威、副行长李军给予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7月31日,张掖监管分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因项目资本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及抽逃资本金,贷款资金被挪用,对中国银行张掖分行罚款60万元;对董德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杨自涛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