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张亚云 实习生 沈天奕)近日,香港联交所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1114.HK,以下简称华晨中国)及三名前任董事采取纪律行动,向该公司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前执行董事阎秉哲作出不适时性声明及谴责;向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孙宝伟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马妮娜及阎秉哲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若孙宝伟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公告显示,于2019年至2021年间,该公司多家附属公司为若干实体(包括该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利益向其提供逾人民币534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包括担保、存款质押及资金往来,而并未为该公司带来任何明显的商业利益。该公司最终遭受巨额亏损,此等财务资助乃华晨于运用其当时作为控股股东的影响力后的结果。
联交所提出,相关董事于华晨集团担任高级管理层职务,他们在华晨中国的职务与在华晨集团的职务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各人均在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宜上有不同程度的参与,但均未向董事会汇报有关财务资助。而上述财务资助令华晨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因担保而作出了约19亿元的亏损拨备,并分别因存款质押和资金往来而承受约40亿元和24亿元的亏损。
8月22日华晨中国发布中期业绩。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华晨中国营收5.18亿元,同比增长2.01%;股东应占溢利14.73亿元,同比下降60.65%。其中,华晨中国的主要利润来源自联营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联营公司为华晨中国带来27.34亿元的业绩,较2023年上半年的37.60元减少27.3%,主要是由于华晨宝马表现下滑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华晨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