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宿希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网站8月1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网商银行”)被罚款735万元。同时,时任浙江网商银行同业金融部负责人林学冠、时任浙江网商银行现金管理部产品经理余红星被警告处分。

这份于2024年8月14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浙江网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公司治理中的重大变更事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查审批持续开展;未经审批变更经营场所;迟报涉刑案件信息;未按规定公示服务价格信息;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非洁净转让信贷资产,虚假出表;违反规定提高存款利率;未确定贷款资金受托支付限额且未落实受托支付监管要求;非标管理不审慎;未足额计量票据转贴现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对代销的信托产品审核不严;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该份处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官网显示,浙江网商银行于2015年6月25日正式开业,是由蚂蚁集团发起。据介绍,网商银行不设线下网点,借助无接触贷款“310”模式(3分钟申请,1秒钟放款,全程0人工干预)为小微经营者提供纯线上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