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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编制提供虚假报表 中国人寿再收罚单

发稿时间:2024-04-19 17:0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讯  因提供虚假报表、资料违法违规行为,4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628)宁陵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商金罚决字〔2024〕2号),罚款25万元。

   

  处罚书显示,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中国人寿宁陵支公司经理张建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官网显示,中国人寿郑州分公司未经监管机关批准,变更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罚款8万元,该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白学东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4〕47号)。

  有关信息显示,连同上述两张罚单在内,中国人寿及其分支机构本月内已收到4张罚单。其中,4月9日(处罚信息公开表发布日,下同),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被罚款16万元,时任该分公司副总经理多闯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4月10日,因内部管理要求执行不到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新区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寿(601628.SH)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378.59亿元,同比增长1.4%;利润总额118.78万元,同比下降50.6%;归母净利润211.1亿元,同比下降3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2.32亿元,同比增长10.3%;资产负债率为92.02%,同比上升0.49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中国人寿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3,376亿元,同比增长3.2%。

责任编辑:何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