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3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被罚款60万元。时任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副行长张健健对此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南昌、石家庄、乌鲁木齐、青岛、宁波、苏州等十余个中心城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荷兰设立630余家分支机构。
截至2023年9月末,北京银行资产总额达到3.67万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02.33亿元。成本收入比27.98%,不良贷款率1.33%,拨备覆盖率215.23%,资本充足率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