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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警方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为108名群众追回500万元损失

发稿时间:2021-06-25 14:0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6月中旬,湖南省衡山县文某挪用资金案受害人陈某来到该县公安局,拿到了自己之前缴纳的2万余元公租房建设保证金。至此,衡山县公安局在办理文某挪用资金一案中,已累计为108名受害群众追回并退还了500.63万元损失。

  2020年8月,数十名受害群众来到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均称被衡山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某以公租房保证金的名义骗取了钱财。经侦民警初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文某在担任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以公司名义与受害人分别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每套收取1-3万元公租房建设保证金。经过侦查查明,文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以公司名义收取来的受害人公租房保证金等款项共计594万余元,均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个人开支。文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到期后无房交付且无钱退还,共有100多名群众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开展立案侦查,并对嫌疑人文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文某到案后,经侦民警对其进行了多次耐心地教育和劝导,并对文某讲述了有关的法律从轻条款,敦促文某尽快退还被挪用的资金。

  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文某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现已退还108名受害群众500余万元的财产损失。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通讯员:陈 亮 胡晓斌)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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