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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山东爱加康好药师大药房连锁公司被暂停销售药品

发稿时间:2025-12-12 16:38: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宿希强)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山东爱加康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被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8日发布的通告,因山东爱加康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天眼查显示,山东爱加康好药师大药房连锁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地位于潍坊诸城市,原为诸城市鸿源广生医药连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明花,控股股东是北京爱加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67%,现有开业门店69家。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爱加康好药师大药房曾多次被行政处罚。据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莲市监处罚〔2023〕05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爱加康大药房五莲永康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处以罚款。此外,山东爱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临朐康民药店因药品过期后未及时清理,曾被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张亦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