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宿希强)不久前,据山东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通报,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瞒报一起致1人死亡安全生产事故遭处罚。金鼎矿业系金岭矿业(000655.SZ)联营企业,金岭矿业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通报显示,2025年5月28日10时30分左右,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清理巷道矸石余渣的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
2025年5月28日20:00左右,在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孙某办公室,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孙某、副总经理程某、安全总监张某共同商量,不对该起事故信息进行报送,决定瞒报此次事故。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信息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经调查,淄博市应急局、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均未接到该起事故相关信息,淄博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属地相关工作人员均未参与或配合该企业瞒报事故。
5月29日,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2025年7月9日,淄博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了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部、高新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中心和淄博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淄博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参与指导监督事故调查。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瞒报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通报》提出的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为:
1.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不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处以60万元的罚款;隐瞒事故信息,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信息报有关部门,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分别裁量,合并对该公司处180万元的罚款。
2.孙某,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未尽到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处以2024年年收入40%的罚款;隐瞒事故信息,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处以2024年年收入74%的罚款。分别裁量,合并对孙某处2024年年收入114%的罚款。
3.程某,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不力,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处以2024年年收入24%的罚款;隐瞒事故信息,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处以2024年年收入70%的罚款。分别裁量,合并对程某处2024年年收入94%的罚款。
4.张某,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派驻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严、不细,组织带领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不到位,督促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以2024年年收入24%的罚款;隐瞒事故信息,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处以2024年年收入70%的罚款。分别裁量,合并对张某处2024年年收入94%的罚款。
5.李某朋,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部长,安全巡查不到位,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开展现场作业地点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以2024年年收入24%的罚款。
6.倪某培,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一工段工段长,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现场矸石堆的风险隐患认识不足,对本工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责令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备案。
7.林某陈,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工段采掘班长,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开展安全巡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消除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责令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备案。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金鼎矿业公司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淄博市临淄区,主要从事铁矿石开采及精选矿粉销售,公司设计采矿产能200万吨/年。 2025年,其被确定为《智能矿山建设规范》(DZ/T0376-2021)行业标准的贯标试点单位。
金岭矿业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前身为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现主要从事铁矿开采及铁精粉、铜精粉生产销售,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金岭矿业1999年吸收合并山东汇宝集团,2006年通过资产重组置入金岭铁矿资产,转型为矿业企业。
8月23日金岭矿业披露的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68亿元,同比增长10.17%;归母净利润1.5亿元,同比增长88.14%;扣非净利润1.37亿元,同比增长70.91%。报告期内,金岭矿业基本每股收益为0.2525元,其半年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5元(含税)。
今年6月,在与投资者互动中,金岭矿业董秘称金鼎矿业是金岭矿业的联营企业,就金鼎矿业利润并入上市公司报表情况,其回复称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