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消息。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行政处罚。
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市金监罚决字〔2025〕6号)显示,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
处罚公告截图。
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市金监罚决字〔2025〕7号)显示,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母渡支行客户经理陈彩金,因对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市金监罚决字〔2025〕8号)显示,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母渡支行行长张斐,因对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市金监罚决字〔2025〕9号)显示,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埠支行、王母渡支行、五云支行客户经理戚齐贡,因对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6月2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城南大道西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姜思义。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青年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