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因给予合同外利益 阳光财险三亚中心支公司被罚数万元

发稿时间:2024-04-21 07:04: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讯4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及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陈科任,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监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给予合同外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罚款6万元,并对陈科任(时任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姜文山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