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2月13日在最高检厅长访谈活动中表示,近年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仍然多发,非法金融活动跨地区性、虚拟性等特征逐渐凸显,要依法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惩处力度,强化央地协同合力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杜学毅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惩处力度
杜学毅介绍,近年来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趋势:
一是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传统交易类犯罪仍然多发。利用FOF基金、信托计划等金融工具以及非法场外配资积聚资金优势,掩饰资金来源,成为新兴犯罪方式,犯罪手法愈加隐蔽。
二是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其中,2024年1至11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2倍。
三是涉私募投资基金犯罪与证券犯罪相互交织。据官方披露,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136件418人,其中利用私募投资基金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实施融资融券非法经营等犯罪明显增加。
“坚持零容忍原则,依法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惩处力度。”杜学毅称,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案件;重点压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关键责任和中介组织、金融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市场秩序。
央地协同合力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各类金融风险进一步交织,监管难度加大。”杜学毅表示,非法金融活动跨地区性、虚拟性等特征逐渐凸显,一些地方层面的非法金融活动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有的与中小金融机构相互关联,对地方金融体系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威胁区域性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
杜学毅表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强化中央、地方各领域多层面联动,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和重点任务协同,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央地“同题共答”责任体系,十分重要。
据他介绍,下一步,最高检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立足本职,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扎实推进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相关专项行动;二是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协同,完善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遏制非法金融活动高发态势、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趋利性执法司法和涉税犯罪问题事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是市场重点关心的话题。
在趋利性执法司法方面,最高检数据显示,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6500余件次,对涉企刑事案件监督撤案400余件。
“最高检正在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办理跨区域涉企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提供制度性保障。”杜学毅表示。
杜学毅表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深化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紧盯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法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涉企“挂案”等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破解难题,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涉税犯罪问题方面,近年来,最高检联合税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建立了八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从严打击虚开骗税等涉税犯罪,打击质效不断提升。最高检数据显示,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税犯罪5064件10974人,同比分别上升29.6%和38.1%。
“当前,打击涉税犯罪任务依然繁重,面临诸多新形势、新情况。”杜学毅表示:一是涉税犯罪呈规模化、链条化特征,犯罪手法不断演变;二是新业态、行业性涉税违法犯罪突出;三是犯罪职业化特征明显;四是虚开、骗税、虚假结汇、洗钱、走私等多种罪名交织,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
杜学毅表示,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空壳公司”“幌子公司”,假借新业态、新科技、平台经济等名义实施的虚开、逃税、骗税、骗补等违法犯罪;要从严打击职业化、集团化、链条化犯罪团伙以及虚开累犯、再犯、犯罪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税收损失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