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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刀刃向内” 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

发稿时间:2024-02-04 15:51:02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赵丽梅 张均斌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赵丽梅 记者 张均斌)“通过这些‘刀刃向内’的措施,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切实提高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今天,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如是说。

  黄锦生指出,近年来,有些发生事故的企业都接受过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也受到多次行政处罚,有些甚至是前一天刚检查,第二天就发生事故。这有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成本过低的内因,也有部分监管监察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外因。

  日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发布。黄锦生认为,《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和复查,对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重点监察。

  同时,《条例》还规定,对地方政府及监管监察部门不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辖区内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接到举报不及时处理、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进行生产、瞒报和谎报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宁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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