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将在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以更好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这份《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业主参与、专业保障”的原则,在新开工建设的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其他尚未竣工交付的住宅工程,可参照实施。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所售住宅质量负首要责任,对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承担策划组织、闭环整改和安全保障责任,施工、监理和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积极予以配合,具体实施可参照工作指南。
《通知》明确,“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分户验收、业主查验等环节。鼓励各地各企业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拓展载体、提高成效,认真总结推广好做法、好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将“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打造成为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典范品牌。
“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是对商品住宅‘交付验收’流程的再造和细化规范,提前创造条件让业主全面了解、现场查验房屋质量状况,对于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提前解决质量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知》指出。
据了解,此前,该模式在山东已展开相关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青岛、济南等市聚焦住宅工程交付质量问题,积极探索“先验房后收房”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在青岛市,这项工作被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来自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统计,截至2021年11月底,青岛市内三区共组织“先验房后收房”业主开放活动住宅项目53个,惠及约1.9万户。“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实施以来,市内三区累计实施项目44个,惠及1.5万余户,户均反馈缺陷问题由实施前的15.2条下降到5.4条,群众投诉总量、有效投诉户数均实现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