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若一)今天,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1起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这次公开通报的31起案件,涉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主要是工厂厂房、交易市场、停车场、挖湖造景、盗采黑土等非农建设项目。
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介绍了31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例如,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马务村余某违法占地建设砂土厂案。2018年年底,余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通州区漷县镇马务村土地22.51亩(耕地22.16亩)堆放砂石料、建设砂土厂。
2019年7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立案查处,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该案因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7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涉案地块已整改到位。
崔瑛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自然资源系统责无旁贷。总体上看,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这些案件查处的共性是体现了从严的要求,有的项目一动土即被制止和查处,该复耕的限期复耕、消除违法状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自然资源部已将31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官方网站通报。目前,这些案件涉及的耕地被违法占用的状态已基本消除,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