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2日电 针对汪小清、孙肖文、魏昌伟违规减持北交所股票行为,北京、上海、深圳证监局出手。
涉多家北交所公司
据北交所网站10日通报,汪小清,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信永道)原股东,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融软件)原股东,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甲科技)股东。
经查明,汪小清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艾融软件、百甲科技等3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合计受让股份243.9万股;后于9月30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其受让的华信永道、艾融软件2家公司的全部股份及百甲科技的部分股份,合计卖出股份224.9万股。
同日,北交所通报,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鑫汇科)原股东魏昌伟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鑫汇科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26万股股份,并于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将其受让的全部股份卖出。
此外,北交所称,艾融软件原股东孙肖文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80万股股份,并于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全部卖出。
北交所认为,上述三人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受让方,未能遵守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的要求,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4.1条等规定。
综上,北交所决定:给予汪小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汪小清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自10月11日至2025年4月10日。对魏昌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孙肖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10日,北交所发布《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强调,近日,北交所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北交所表示,对相关投资者实施公开谴责并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等监管措施。同时,北交所将有关线索移送证监会,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股份减持的制度规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希望市场参与各方自觉遵守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则,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
11日,深圳证监局网站通报,经查,魏昌伟名下证券账户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上市公司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167)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的26万股股份,买入金额409.76万元,并于10月9日将上述受让股份全部卖出,卖出金额合计434.98万元。
根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魏昌伟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11日通报,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持有的股份93.2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3069.1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93.2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5196.9万元。
同日,江苏证监局通报,汪小清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淮北市百佳善达投资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百佳善达)持有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甲科技)股份20.69万股,交易金额99.73万元,于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百甲科技股份1.69万股,交易金额8.23万元。百佳善达系百甲科技持股比例5%以上的大股东,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前述股份后不满6个月即减持,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则通报,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持有的股份130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2222.4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130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3296.1万元。以上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综上,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江苏证监局、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均责令汪小清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11日还称,孙肖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持有的股份80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1478.4万元,在受让后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80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1755.4万元。以上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孙肖文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