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 IC 资料图
4月16日,澎湃新闻从投资人处获取的文件显示,碧桂园(02007.HK)于4月16日9:00至4月22日22:00召开“H1碧地01”债权人会议,审议包括调整兑付方案在内的议案。这是碧桂园债务重组以来首支二展(二次展期)的债券。
碧桂园计划将应于2024年3月12日兑付的0.96亿元利息展期至6个月,至9月12日兑付;应于4月12日、5月12日、6月12日三个时间点分别兑付2%的本金统一调整至9月12日兑付。
“H1碧地01”原简称“21碧地01”,是碧桂园旗下主体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合计20亿元,当前余额20亿元,当期票面利率4.80%;本期债券原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该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期债券期限调整为6年期(即到期日为2027年3月12日),自2024年4月12日开始分期还本,分期还本对应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同时增加30个交易日宽限期。
本期债券的利息、本金及小额兑付已经进入宽限期。碧桂园应于2024年3月12日支付本期债券2023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的利息,应于2024年4月12日进行小额兑付安排和兑付本期债券2%的本金(每张债券兑付2.00元)及对应利息。目前上述利息兑付安排、小额兑付安排及分期本金兑付已进入30个交易日宽限期。
小额兑付安排是指:向前次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即2023年9月6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合计兑付不超过1000张(含)债券本息(10万元)。
对于利息进入宽限期,碧桂园此前回应称,因销售恢复情况不达预期,资金调拨承压等原因,公司拟定于3月12日到期兑付的“21碧地01”的0.96亿元人民币利息资金尚未全额到位。公司将在宽限期内通过做好销售、盘活资产、削减不必要的行政管理开支等方式,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
碧桂园称,仅调整一期利息的兑付时间。公告显示,本期债券2023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产生的债券利息(需扣除因小额兑付时已经获得现金支付的利息),发行人将于2024年9月12日进行兑付。本期债券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7年3月11日产生的利息(需扣除因小额兑付及分期偿付本金时已经获得现金支付的利息)兑付安排仍按照《原展期议案》和《原宽限期议案》的约定执行。
小额兑付时间不做调整。碧桂园称,发行人将于小额兑付宽限期届满之日前按照《原展期议案》及《原宽限期议案》的约定对前述证券账户进行小额兑付,小额兑付款项的实际兑付日为小额兑付日。
本金方面,公告显示,碧桂园将于2024年9月12日一次性兑付6%的本金,后续的本金仍按此前的方案兑付。此前的兑付方案是债券到期后的第1、2、3个月分别支付2%的本金,第12个月支付10%的本金,第24个月支付15%的本金,30个月支付25%本金,第36个月支付剩余44%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