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城市纷纷发布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的通知。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福州、南昌、济宁、赣州、九江、新余、青岛、烟台、潮州、汕尾等10余个城市宣布,自4月起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4月5日,“江西发布”发布消息称,近日,南昌、赣州、九江、新余发布公告,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4月1日起执行。
4月3日起,福州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福州市五城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于25%,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30%。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照原政策执行。
此外,4月1日起,青岛、烟台等地也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据广州日报,从4月1日起,潮州、汕尾市将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实际利率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至此,广东省已有15个城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此次潮州、汕尾市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也是因为当地商品房销售价格下降而调整。”有银行人士告诉记者。此前,东莞、佛山、珠海、中山、惠州、汕头、江门、湛江、肇庆、阳江、清远、韶关、云浮已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汕尾农行、中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前汕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BP,现在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潮州农商行表示,4月1日起在潮州辖区执行的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入市门槛及贷款成本。
记者注意到,多地公告显示,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取消房贷利率下限,是当地根据房价或房价指数走势、房贷定价规则做出的灵活调整,有助于进一步稳定政策预期,也释放了持续宽松的政策环境信号。
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曾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其中,《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由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调整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有利于减轻居民家庭房贷成本,改善消费预期和信心。
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则保持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对于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条件的城市,还可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目前,最新一期5年期以上LPR为3.95%,按照这一政策规定,首套房贷利率可以达到3.75%。“此次多地取消下限,意味着最低首套房利率可以突破‘LPR减20个基点’。但具体的利率水平在不同城市、不同人群、不同银行,甚至同一银行的不同时期是不同的。”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告诉记者。
贝壳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3月百城首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3.59%、二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4.16%,均与上月持平。
分能级统计,2024年3月,一线城市首二套平均房贷利率分别为3.88%、4.29%,二线城市首二套利率分别为3.61%、4.17%,三四线城市首二套利率分别为3.57%、4.15%。各能级城市首二套平均房贷利率均与上月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