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等方面推出17条举措,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近年来,“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体系”的顶层设计日渐清晰,相关政策加快出台落地。而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和制度建设提速明显,租房市场供需两端出现了一系列可喜变化。
从供给端来看,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不断提速,一批品牌租赁企业快速发展,租赁房源持续增加、房源品质持续提升。从需求端来看,“重购买,轻租赁”的传统观念正在逐步被打破,租赁市场日趋活跃,长期、稳定以及高品质的租赁需求越来越旺盛。
面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更好发挥好金融的支持作用?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3个发力点: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
《意见》明确,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有专家表示,供给端这些政策做好,对需求端影响非常大,住房租赁企业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就能够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更多的房源、更好的服务。有机构分析认为,政策通过扩大贷款发放对象和用途,鼓励多种主体建设租赁住房,不仅将增加市场的供给,也将推动提高住房的质量。
在此次发布的《意见》中,“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是市场关注的一个焦点。《意见》明确,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其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有分析认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周期的大背景下,政策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实际情况、实际融资需求,提供了更加务实的内容,有助于金融企业更好地去支持租赁企业。对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的重点支持,将进一步引导企业走向规模化、集约化运营,这对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明确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以市场配置为主,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市场功能完备、结构均衡、竞争有序。
专家指出,《意见》推动建立和健全市场化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要求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协同配合,强调各类金融机构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鼓励发展定价合理、清晰易懂的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直接融资产品,将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供有序、有力和有节的金融支持。
本报记者 北梦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