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4日依法受理了康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年7月17日,康美特和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康美特2023年第002号)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广发证〔2023〕323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康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康美特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封装材料及高性能改性塑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康美特技术持有康美特27.49%的股份,为康美特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葛世立。康美特的实际控制人为葛世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葛世立直接持有公司11.10%的股份,通过康美特技术控制公司27.4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8.59%的股份。此外,葛世立通过北京斯坦利间接持有公司0.38%股份。
康美特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07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原拟募资37,000.00万元,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贝伦研发实验室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康美特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刘世杰、哈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