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戚耀琪
日前,北大满哥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了声明,对被抄袭事件再次作出回应。北大满哥在声明中表示,目前三方已经达成协议,“我把我去年小满的作品的文案进行了免费授权”。
如果今天搜索奥迪两字,跟在后面的还会是“广告抄袭”四个字。这次的事件,虽然不是奥迪自己策划的,而是被代理公司的不负责任坑了,但公众只会记住奥迪。一个品牌想让人们记住的方式很多,社会事件是最具有能量的一个。可惜能量往往都是破坏性强于建设性的。即使已经被授权了,奥迪终究是花了重金收了差评,典型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奥迪是不是也该追溯广告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呢?
审查内容应该是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这无论甲方还是乙方、丙方都应该有的基本意识和态度。本科生写毕业论文都知道查重,都要避讳重复,耗费几百万上千万元的创意类项目却未见查重。这显示出代理人的生意观是有问题的:花钱的地方应该是大场面、大明星、大制作上。在最根源的文案版权上却没想着花钱,宁愿去偷。那么审查的就不只是版权归属问题,而是一家以创意立身的公司是不是根本没有原创能力,而是习惯免费征用别人的思想。
在平台上,在生活中,确实是无处不在的复制粘贴。如果不是像这次全盘照抄,而是东南西北组装起来的,侵权责任其实是难以追责的。我们也怪不得这类广告公司。因为甲方企业偏好的东西,就是他见过的东西,就是平均的认知和感动的阈值。在经历过无数次被甲方虐待后,乙方希望方案通过,模仿的风险是最低的,原创的成本才是最高的。
就汽车业来说,应该是一个最讲究创新的行业,不然也不会喊“启迪未来”。但是创新的是设计、车灯还是四驱系统?是重视看得见的美,还是看不见的安全?企业会花费重金将电影拍得很好看,但未必会花钱在保险杠的厚度上。同样的,为名人花大钱是很容易获得通过的,因为名人就是流量。但是为背后的版权、为民间草根作者花大钱可能就会被认为没有性价比的。企业对外的态度,会决定广告创意,也会折射经营理念。
公众常常把美等于是善,美就是真,一感动就不可收拾,却忽略了美的来源是否合法合情。类似于象牙制品很美,背后的生意却是非常残忍的。虽然完全的原创是很稀罕的,企业也没法改变抄袭大环境,但至少要有基本的常识和底线。再高明的抄袭,即使能蒙了外行人,也终究是原创能力的匮乏。
如今多少车企的口号、车名、设计都是高度雷同和相似,以为从众就是对的,就能好卖。然而,坠落尘埃的模仿,还如何让自己的鲜明特征被人记住,还能代代传承呢?演员只能去模仿,作家天生要创作。智慧如果有价,那就要出价,创作如果想原生,那就要购买。这次事件的教训不只是让汽车企业记住了以后必问版权,更是启示业界:模仿终究是穷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