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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银保监管局连开四罚单 涉贷款用途不实、监控不力等违法事实

发稿时间:2019-07-22 16:4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22日电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发布了对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农发行云南省分行、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的行政处罚。

  

  云南银保监管局连开四罚单。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中,兴业银行昆明分行主要存在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力,贷款用途不实,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的违法违规事实,王惠斌为主要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股市、购买理财产品而遭处罚,平凡为主要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改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江卫国,该行违规为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项目提供融资;融资顾问业务收费质价不符,遭到云南监管局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行罚款人民币75万元。 

  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潘岭,该行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违规通过存贷易业务进行返利吸存;借助第三方网络借贷平台,违规吸收存款及收取中间业务费用;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市、股市;对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力,流动资金贷款回流借款人,挪作他用;违规为土地储备提供融资;要求和接受地方政府担保承诺,通过经营性物业贷款渠道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2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296万元,罚没合计277.296万元。 

 

责任编辑:苗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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