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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晓进:让“网约工”更安心工作

发稿时间:2019-03-04 20:5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4日电(人民政协报记者 江迪)搭乘网约车,吃着外卖,家务交给网上约来的保洁阿姨做,这种生活状态对不少人来说已经成为常态。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网约工”正成为一个庞大的就业群体。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委主委朱晓进注意到,由于互联网平台用工关系的性质尚未确定,从事相关劳动的劳动者自然无法被纳入现有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网约工”面临着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无劳动保障的“三无”窘境。

  “目前‘网约工’与平台之间,基本上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平台借此逃避了《劳动法》规定的义务。不少‘网约工’跨平台接单,难以确定应当由哪家平台承担其劳动保障义务;平台以罚代管较为普遍,将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到劳动者身上,更有甚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将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推卸到了劳动者身上。在劳务关系的基础上,劳动监察部门难以直接介入帮助劳动者维权;‘网约工’与企业职工不同,缺乏实体工会等组织帮助协调相关事宜。”朱晓进表示。

  朱晓进建议,应尽快明确“网约工”劳资关系。可按群体施策,实行分类认定管理。对于依靠脑力劳动和特殊技能获得较高收入、更愿意以自由职业身份存在的人群和行业,可以参照民事合作关系予以认定;而对于那些主要依靠体力劳动获取报酬、职业风险较高、平等协商能力较弱的,应通过完善劳动法或出台相关规定,强制要求确立劳动关系,杜绝企业借民事合作之名,行规避劳动关系法律适用之实。

  “要用互联网思维解决互联网问题。”朱晓进建议,将劳动合同网络化,由政府部门会同专业机构、法律组织、平台企业研究出台各行业各领域的“网约工”合同标准化模板,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非强制性条款进行增删修改;“网约工”真实身份则可以在企业、政府数据共享的前提下,通过人脸识别等进行“是否”验证,合同在签署后同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管部门备案。劳动监管部门应建立网上巡查机制。要建立异地执法、网上执法新模式。要通过数据共享强化“网约工”的资质审查。

  朱晓进还建议,可以尝试探索在“网约工”集中的行业引入工会制度,以联合工会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对于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引入企业强制责任险,对于其他行业则可以引入更多的商业保险,由平台统一为“网约工”购买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以较低的保费实现较好的劳动保障。

责任编辑:和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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