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9日电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消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对鼎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处罚。经查,鼎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鼎代理公司)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我局决定对鼎鼎代理公司处以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时任鼎鼎代理公司副总经理张迎春(身份证号:110224XXXXXXXX3630)是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张迎春处以警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