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财经 >> 食品健康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辣条”类食品按照调味面制品管理

发稿时间:2019-12-11 10:15: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中新网客户端12月11日电(谢艺观) 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明确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生产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名称要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不得使用低俗、误导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名称。

 

责任编辑:高蕾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