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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波代表:推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稿时间:2019-03-12 15:12:10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中国青年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8日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粮集团党组副书记、总裁于旭波在议案中提出修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源头抓起,从“管”和“产”两方面实施最严格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通过建立涵盖全产业链信息化数据管控平台,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农业作为食品行业的上游源头,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食品质量的好坏。于旭波代表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6年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新时代需求存在脱节,难以发挥保障食品源头安全的作用。

  针对上游源头出现的生态污染问题,于旭波代表建议严格实施产地生态环保监控,明确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联动要求,对现有土地实施摸底调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保农作物种植土地充分合理利用。统筹做好土壤、灌溉用水、种子、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工作,加快完善并出台农药、兽药、化肥、除草剂残留国家统一标准,通过探索从源头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到农产品的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构建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针对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缺乏可追溯机制,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无法追究问责的现状,于旭波代表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并配套相关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融入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产品全过程的监管与追溯,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生产环节和个人。力争在“十三五”末,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农产品可追溯。同时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明确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相关连带责任制度。

  “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更是‘产’出来的”,于旭波代表表示,“应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于旭波:推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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