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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IP应有中国模式

发稿时间:2021-03-15 09:32: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5日电 “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作为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的主要路径,并具体将其指向“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这实际上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径。

  过去5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19年较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7万亿元,占GDP比重增加0.5个百分点。在这其中,数字文化产业的贡献最为巨大,并且通过网络文学等形式成功实现了海外输出,走在了“文化出海”的前列。

  较西方国家,我国文化产业起步晚,但近年来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产业深度融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连接了更广泛、更多元的用户和创作者,打破了传统的文艺创作模式,通过用户和创作者的身份重叠、依托用户创作(UGC)的创新模式诞生了海量的文艺作品。腾讯等大型互联网文化企业也提出了“新文创”等新型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理念,强调通过文化价值和产业价值的统一,打造就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文化符号。

  异常广阔的创作群体、丰富多彩的创意源头所构筑的“科技+文化”体系是只有当今中国才具有的文化图景,也是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基础之一。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都提出了利用“新文创”等数字文化手段推动文化发展的建议。

  与之相比,西方文化企业仍保持着传统文化发展模式中的优势地位,比如美国迪士尼公司,通过专业团队利用影视媒体打造精品文化符号,然后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变现和收益。根据其财报,电影投资收益仅占总营收的15%左右,其余85%都来自迪士尼乐园、衍生品等对这些IP进行衍生开发。

  而在“新文创”等中国IP模式中,文化符号的源头更多来自用户自己通过网络文学、网络漫画等相对低成本方式进行的文艺创作,影视则起到“IP放大器”的作用和角色。

  正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符号塑造中的中国特征和中国要素,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打造出更多受欢迎的中国文化符号,不仅是企业的机会、产业的机遇,也是国家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关键所在。(文/周义琦)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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